公文的行文规则和行文方式考点提炼

一、核心内容

  1.行文方式(了解五种行文方式)

  行文方式是公文的行文方法和形式,在讲解中可简单举例说明,重点需要强调逐级行文、越级行文和多级行文。

  (1)逐级行文

  只对直属上一级机关或直属下一级机关制发的公文,也是一种有利于维护正常领导关系的常见行文方式。

  【举例】某市公安局向省公安厅请示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即为逐级行文。

  (2)越级行文

  【概念】下级机关越过自己的直接领导机关向更高的上级机关甚至中央直接的行文,一般情况下应当避免越级行文。此处可以附带讲解越级行文的条件,一般是在遇到特殊重大紧急情况(战争、自然灾害等)、经多次请示直接上级且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重大问题、上级领导或领导机关交办并指定越级直接上报的事项等情形下才可以越级行文。

  【举例】“山竹”台风致使广州某县受灾严重,该县政府为紧急救灾即可以越级行文。

  (3)多级行文

  多级行文简单说即为“一对多”,下级机关同时向自己的直接上级机关和更高上级机关行文,或者领导机关同时下达几级机关的一种行文方式。

  【举例】广东省防总启动“山竹”台风应急预案,并同时下发给广州各地市相关部分,即为一种多级行文。

  (4)直达行文

  直达行文即上级机关直接向最基层机关行文.采用这种方式行文的多是无须保密的普通文书,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方式发布。

  【举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的通知》该公文通过《人民日报》直达各基层单位,是一种典型直达行文。

  (5)直接行文

  直接行文是常见、最基本的行文方式,是指发文机关直接向需要承办或执行公文中有关公务的受文机关行文。

  【举例】市民政局向某区民政局下达的《关于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政策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即为一种直接行文。

  2.行文方式

  (1)一般规则

  【概念】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时效性和可操作性。该部分跟前一章公文的特点中的“效用的现实性”是一致的,可带学员回顾公文的特点;在行文关系上,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确实需要越级的,应当抄送给被越级的机关。

  【举例】广州某县因“山竹”台风受灾严重越级向省政府行文,应当抄送给其上级市政府。

  (2)上行文规则

  A.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应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得抄送给下级机关,简单记忆“上不抄下”(上行文不得抄送给下级机关)。这是为了确保权属意识、隶属关系以及避免多头领导。

  【举例】某市公安局向省公安厅行文,可以根据需要抄送给市政府,但不得抄送给其下级县或区公安分局。

  B.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案例:甘肃省兰州市教育局向甘肃省教育厅行文时,如果请示、报告的是重大事项,则需要经过兰州市政府的同意;但如果请示、报告的是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即属于教育领域内的工作),则无需经过兰州市政府同意,就可直接报送给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C.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D.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请示和报告都是向上级机关行文,请示需要上级机关回复,但是报告不需要上级机关回复。所以如果在报告的文件中夹带了请示上级的事项,是得不到上级回复的,并且还有可能耽误工作。

  【举例】《关于“山竹”台风受灾地区安置情况的报告》该公文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如有事项需请示,需另写一份请示公文。

  E.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必须是以机关的名义向机关行文,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简单说一般只允许机关对机关行文,不允许机关与个人之间行文。

  F.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举例】兰州市教育局受双重领导,当兰州市教育局向甘肃省教育厅行文时,如果确有必要,需要抄送一份给甘肃省政府知晓。

  (3)下行文规则

  A.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举例】甘肃省政府向下级各市下发文件,如果内容很重要,需要同时抄送给甘肃省的上级机关国务院。

  B.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举例】甘肃省政府向兰州市政府行文:省政府机构的内部构成分为省政府办公厅和其它部门,而省政府办公厅是辅助机关(即党政机关设立的负责协助领导机关处理日常工作并主管文秘和机关行政管理事务的综合职能部门,是为甘肃省政府服务的。)并且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与市政府同级,但是经甘肃省政府授权以后,省政府办公厅就可以向兰州市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但是在公文中必须注明已经省政府同意。而其它部门无此权利。

  C.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举例】在职权范围内,公安部向公安厅行文,公安厅向公安局行文就属于此类。

  D.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举例】有项工作涉及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需要两个部门协商一致后共同行文,但是教育部未和交通运输部协商一致,就擅自行文。那么二者的上级机关国务院会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这篇公文。

  E.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举例】兰州市教育局受双重领导(一个是兰州市政府、另一个是甘肃省教育厅),此时甘肃省教育厅要向兰州市教育局行文,如果甘肃省教育厅觉得确有必要,可以在行文的过程中,抄送给兰州市教育局的另一个上级机关兰州市政府知晓。

  (4)其它行文规则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该部分需要举例说明何种情况可以联合行文,何种情况则不可以联合行文。

  【举例】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可以联合行文;而省人民政府、省教育厅则不可以联合行文,因为两者之间不是同级关系。

  二、知识点小结

  这节主要学习公文的行文规范,掌握五种行文方式,能够区分这五种行文方式,同时熟悉掌握一般行文规则、上行文行文规则、下行文行文规则及其他行文规则,该部分需要重点关注上行文规则和联合行文的条件,在选择题中能够判断相关说法是否正确。

  三、重难点内容汇总

  重点:行文方式、上行文行文规则、其他行文规则

  难点:上行文行文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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