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婚姻效力如何?
在省各地市事业单位的考试中,对于婚姻内容的考查,尤其是对婚姻效力的考查比较常见。这部分知识本身难度不大,偏重于记忆性。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虽然占比不大,但是却常常出现,所以这部分内容也是需要大家花点时间好好掌握的。那么,对于婚姻效力相关内容你是否已经掌握了呢?让我们通过以下几道真题来检验一下你对此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吧。
【真题再现】(单选)某甲与某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之后某甲后悔与某乙结婚,进行下列哪种行为后,婚姻关系才能解除?
A.离婚
B.宣布婚姻无效
C.撤销婚姻登记
D.调解
【答案】A。解析:这道题目的考查难度并不大,主要是考查对婚姻效力的记忆和理解。根据《婚姻法》第5、6、7条规定可知一个有效的婚姻需要符合下列几个实质条件:(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二)符合一夫一妻制;(三)禁止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之间结婚;(四)符合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五)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之间结婚。《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本题中,某甲和某乙登记结婚,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因此他们之间的婚姻是有效婚姻,所以要解除婚姻关系可以通过离婚诉讼实现,因此A选项正确。结婚后未同居,也未举行婚姻并不是婚姻无效、可撤销的事由,所以不能宣布无效或撤销婚姻登记,BC选项错误。调解一般是调解不离婚、不解除婚姻关系,所以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真题再现】(单选)甲男(18岁)和乙女(14岁)按照当地农村的习俗举行了结婚典礼,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是一种可撤销婚姻
B.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有效,相互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
C.甲与乙达到法定婚龄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D.如甲与乙在达到法定婚龄前起诉解除关系,法院将不予受理
【答案】C。解析:这道题目的考查比较简单,考查婚姻的效力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效婚姻须符合5个实质条件:(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二)符合一夫一妻制;(三)禁止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之间结婚;(四)符合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五)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之间结婚。由题干可知,甲男只有18岁,乙女只有14岁,均不符合结婚的法定年龄,所以该婚姻在此时为无效婚姻。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甲男和乙女的年龄会逐渐增长,最终会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到那时双方再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即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真题再现】(单选)甲、乙均为成年人,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两人去民政部门申领了结婚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只要甲乙婚姻是父母包办的,就是无效的
B.甲胁迫乙与其登记结婚,婚姻是可撤销的
C.只要甲乙举办婚礼后,婚姻才是合法有效的
D.只要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婚姻就是合法有效的
【答案】B。解析:这道题目的考查比较简单,也是考查婚姻的效力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有效婚姻须符合5个实质条件:(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二)符合一夫一妻制;(三)禁止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之间结婚;(四)符合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五)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之间结婚。A选项说法错误,即便是父母包办婚姻,只要是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也是有效的。B选项说法正确,胁迫结婚违反了实质条件中的自愿原则,属于可撤销婚姻。C选项说法错误,举办婚礼不是结婚的必备条件,不举办婚礼只要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依然是有效的。D选项说法太过于片面,结婚的实质条件除了自愿以外,还有其他四个条件,只有都符合才是有效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