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见习工作,提升高校毕业生及青年的就业能力,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7号)及《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51号)文件精神,现就佳县2020年度就业见习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申报
(一)申报对象
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
(二)申报材料
毕业年度毕业生:
1、陕西省就业见习登记表(一式三份);
2、陕西省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一式三份);
3、陕西省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
4、就业见习介绍信;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高校毕业生:
1、陕西省就业见习登记表(一式三份);
2、陕西省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一式三份);
3、陕西省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档案管理卡原件及复印件。
失业青年:
1、陕西省就业见习登记表(一式三份);
2、陕西省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一式三份);
3、陕西省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就业创业证(证书在劳动服务科办理且证书上必须是失业状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1、
2020年5月14日至5月18日,参加就业见习人员登陆“陕西省就业见习系统”:http://1.85.55.147:8017/sxjyjx/gotologin,注册为见习生,选择佳县企事业单位进行在线报名。
2、网上审核通过的见习人员持申报材料于5月20日到佳县古城农贸市场三楼人才中心窗口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参与审核者,视为放弃见习资格。
二、见习期限和见习补贴
(一)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6个月。
(二)见习补贴
1、经见习管理机构统一办理确认、备案的见习人员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每人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1700元/月;
2、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5元/人,由见习管理机构统一办理,以保障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保护;
3、见习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在政府财政补贴的基础可为见习生增发生活补贴;
4、见习人员月出勤时间不满十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见习补贴。
三、其他事项
(一)2020年5月29日,见习办发放入职通知书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县就业见习管理办公室电话:0912-6723577。
附件:
1、
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doc
2、
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doc
3、
就业见习介绍信.doc
4、
就业见习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