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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0-8-6     信息来源: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8月10日(星期一)至8月11日(星期二),共计2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宁强县第四中学(宁强县羌州北路)。

  资格复审对象

  2020年报考宁强县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且笔试通过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

  1.《陕西省2020年农村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1份、《陕西省2020年农村特岗招聘考试准考证》复印件1份。

  2.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户籍(生源地)限制的岗位需提供户口本或生源地证明。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发放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发放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大专学历的考生,提供原学校学科考试成绩单,以证明是否师范专业。

  8.未就业的考生提供《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考生提供就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证明。

  9.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考生,需提供县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证明材料。

  10.附件2《健康承诺书》。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将材料按复审材料要求顺序装订好。

  五、递补

  因资格复审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者,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1次。我县将于8月12日下午15:00—17:00用特岗办固定电话0916—4397323通知递补考生本人,请务必保持报名时预留电话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至离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不超过37.3℃)且“陕西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陕返陕人员,还需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请相关考生认真遵守卫生防疫要求。对不执行防疫要求的、不如实提供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复审。应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持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不得参加面试。

  2.提供虚假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报名表》、《准考证》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依据,请妥善保管。

  4.资格复审结束后请及时留意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宁强县人民政府网或宁强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及时留意,以防错过面试。

  联系电话:0916-4397323

  附件:

  1:2020宁强县特岗教师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健康承诺书》

  宁强县特岗教师招聘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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