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8-8 信息来源: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根据安康市委编办、市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医保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0〕43号)精神,和《汉滨区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安排,8月7日至8日,区特岗办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了现场资格复审,其中有44人放弃面试资格,按照规定需要对形成的岗位空缺进行递补,现将递补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对象
依据1:3进入面试的原则,结合各学科资格复审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形成递补名单见附加1
二、递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9日 上午9:3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汉滨区教体局 (五星街127号)人事股208办公室。
三、递补人员现场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的提供证明和承诺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提供);
(6)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的提供证明和承诺书);
(7)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报考岗位有户籍限制的提供,户籍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和复印件);
(8)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同意辞职的证明 (曾在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岗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提供);
(9)汉滨区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承诺书(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等人员提供)。
2.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递补。
四、有关情况说明
1.在规定时限内,递补人员自行放弃资格审查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等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第二次递补。
2.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至离开全程佩戴口罩。体温正常(不超过37.3℃)且“陕西健康码”或“安康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陕、返陕人员,还需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复印件留存)。对不执行防疫要求、不如实提供相关证明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3.后续相关信息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nbin.gov.cn)和陕西省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http://tgjs.sneducloud.com)相关通知。
联系方式:汉滨区特岗办 0915-3212363
附件:
汉滨区特岗办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