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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陕西省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0-9-30     信息来源: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按照2020年我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要求,现就2020年省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布的省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人员。详见http://www.shaanxi.gov.cn/qkql/2020nzk/2020nscsydwzp/180837.htm

二、时间

20201012日(星期一)下午14:00-17:30

三、地点

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广场省政府前大楼12楼西12-022会议室。

四、需携带资料

面试资格复审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申请并下载打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尚未领到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应聘岗位要求“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条件的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户口、档案存放、组织关系等相关证明。

4.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五、相关要求

1.严格落实《2020年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有关事项安排公告》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卫生防疫要求,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2.资格复审须留存考生本人有关信息,本人应到场,不受理委托代理提交的复审材料。

3.请应聘人员按照公告要求,准时参加,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人:李 霖

 话:029-63919364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人事处
20209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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