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4.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纪律观念强,协调能力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5.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语言表达流畅,汉语普通话标准;
7.年龄要求18周岁(含)至27周岁(含)之间(1993年3月11日至2003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8.身高不低于175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0%);裸眼视力1.0;
9、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重听、无纹身、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
10、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历史清白;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巡特警大队巡逻岗位42人。
(二)岗位工作要求
1、半军事化管理;
2、常态化备勤。
(三)在同等条件下以下条件优先聘用:
1.应聘人员为“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的;
需“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注明与应聘人关系,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医疗单位人事部门鲜章或公章)及户口簿。
2.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的需提供民警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注明与应聘人关系,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安机关人事部门鲜章或公章)及户口簿。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需提供证明材料(注明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同签订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科创就业创业网微信公众号“及“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就业信息网及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3日起,报名人数达上限后可提前结束。
应聘人可直接到站前分局政秘科报名,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14:00-17:30(来前请电话联系,联系电话:86753518);
2、报名时请携带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
(3)无犯罪记录证明;
(4)一张一寸免冠近照;
(5)个人近期征信记录;
(6)家族及个人无精神病史承诺书(自己书写或打印)。
(三)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四)笔试
1.笔试1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常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2.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每个岗位按1:2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1: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3.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5.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各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分局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合格后,由派遣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二)按照省、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三)待遇: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后3000元+绩效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202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