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和综合类)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现将体检和考察有关安排事项公告如下:
一、西安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和综合类)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
二、体检
(一)体检安排(详见附件3)
(二)体检要求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一张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
3.前一天晚上10:00至体检当天请保持空腹。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5.无故不按规定参加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和区县人社局具体安排实施。
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时间拟于7月6日-9日进行,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