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切实解决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48名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铜川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2日至2000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
4、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以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各区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本区县的招聘岗位,不得跨区县报考;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大学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现役军人;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7、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尚在试用期内的;
8、按照中、省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铜川市人民政府、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3日—11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
各区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应聘人员在本区县报考。
①耀州区
报名地点:铜川市耀州区人社局410号办公室(耀州区文营西路81号耀州区政府)
联系人:杨盈
联系电话:0919-6189101
②王益区
报名地点:铜川市王益区人社局102号办公室(王益区红旗街9号王益区政府前楼)
联系人:何雯
联系电话:0919-2163322
③印台区
报名地点:铜川市印台区人社局211号办公室(印台区同官路100号)
联系人:杨昭
联系电话:0919-4182227
④宜君县
报名地点:铜川市宜君县便民服务中心301室(宜君县一中操场对面)
联系人:贺婷
联系电话:0919-8172932
3、报名时须提供的个人资料:
①有效期内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对需要复核信息的考生须现场打印并提供《毕业证电子备案表》审核;
②《2018年铜川市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二);
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标准证件照两张(与报名表张贴照片为同一底版);
④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
各区县人社局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的岗位资格条件;区县扶贫局负责审核应聘人员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审核机构在应聘人员《报名表》上签章确认。各区县扶贫局审查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附件三。
4、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5、本人提供的信息及资料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试用期和聘用管理等全过程。其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6、逾期不受理报名。
7、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为主,同时受理考生委托亲友携带资料报名。
8、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三)开考比例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和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山区县及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
(四)准考证领取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12月5日—1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1、参试人员:持有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的考生。
2、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设一科,百分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四。
(六)加分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大学生村官予以加分。
①加分依据及分值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应聘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岗位)时,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由军队批准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入伍的,大学本科毕业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规定,大学生村官凡任满一个聘期,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担任“两委”正职一年以上的加10分,担任“两委”副职一年以上的加5分。
②受理加分的程序
12月10日—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由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铜川市新区齐庆路2号市便民服务中心9011室)负责受理,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咨询电话:0919-3185692
③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须持本人入伍登记表、退伍证、自主就业士兵登记表(均为原件,复印件留存)等有关材料。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等级表复印件和加盖发布机关政治部门公章的奖励通令(文件);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任职材料和聘期内考核结果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④加分认定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包括获得荣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入伍、超期服役等三类。各类别之间加分可累计。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给予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大学生村官加分包括担任“两委”正职、“两委”副职两类,两类别之间加分不可累计。
⑤笔试成绩(含加分)公布。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结果和笔试成绩(含加分)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七)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公告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公告。
(八)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加试面试成绩高者排先,加试面试及结果另行公告。
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同时公告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顺延递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主要内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规定程序和办法顺延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新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上级单位工作,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录)聘。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重要提示
(一)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具体阶段性公告,错过相关时间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特别警示:对于在招聘各阶段中无正当理由弃考的考生,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铜川市人社局:0919-3185692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