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修订)》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开展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编制内人员及准聘制人员
1.专任教师、全职博士后、专职科研、管理、其他专技、专职辅导员、工勤等不论来校时间长短,均须进行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2.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二)外聘人员
二级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外聘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考核
师德考核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方面。
(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本次考核遵循分类管理、分类考核的原则,由各单位结合岗
位工作性质和特点具体开展:
1.教学科研人员:重点考核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及完成岗位任务等方面内容。
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服务意识、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工作作风及完成岗位任务等方面内容。
3.辅导员:重点考核履职尽责、业务水平、工作素养、育人成效及完成岗位任务等方面内容。
4.管理人员:重点考核履职情况、管理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规范与质量及完成岗位任务等方面内容。
5.工勤人员:重点考核服务态度、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安全生产及完成岗位任务等方面内容。
三、考核组织与实施
(一)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校师德考核工作,审核考核结果,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单位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审核考核结果,受理考核过程中的举报申诉事宜。
(三)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的组织实施,初步审定本单位考核结果,复核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提出的异议。
(四)党支部根据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质量、学术道德规范、社会服务成效等方面,结合师生日常评价意见,对教职工进行综合评价,作出师德考核结论。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师德建设委员会把关审核师德考核结果,并提交二级党委(党总支)审议。二级党委(党总支)审议通过后向教职工反馈师德考核结果情况,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的,由二级党委(党总支)师德建设委员会负责核查,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结论;教职工若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诉。
(五)党支部和相关系(所)负责组织实施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具体工作。
四、考核程序
(一)中层领导干部
登录学校“一网通办”,搜索“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填写和办理相关事项。
(二)其他在编在岗教职工
1.个人填写
教职工于2025年1月10日前登录“人事信息系统” (https://xrs.xidian.edu.cn),在“常用应用”中选择“师德/年度 考核”或直接在搜索栏中搜索“师德/年度考核”,根据填报说 明,按系统提示操作步骤在线填写并提交,要求填报信息真 实准确。
教学科研类人员(专任教师、全职博士后、专职科研)在“个人数据一张表”(https://me.xidian.edu.cn)对各类业绩数据进行核对修正并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系统中未涉及的其他工作业绩,可在系统“留白”处填写。
管理教辅类人员(辅导员、管理、其他专技、工勤)在“考核系统”中填报业绩数据、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在“考核系统”中审批,业绩数据审核通过后,可对申报人进行等次填报。
2.单位考核
(1)各党支部、相关系(所)、二级党委(党总支)和二级单位于2025年1月14日前对所有教职工进行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并在“师德/年度考核”事项中完成线上考核等次意见的填写提交。在师德考核审核流程中,教职工需由党支部书记填写建议考核等次(党支部书记本人考核等次由党支部委员填写)。在年度考核审核流程中,教学科研类人员需由系所主任填写建议考核等次。
(2)各二级单位对初步确定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各二级单位将所在单位《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表》下载(登录“师德/年度考核”系统,选择“人事干事组”,点击“表单管理-下载考核表”,可批量下载表单),双面打印并加盖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和单位公章后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南校区办公楼408室)。同时,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二级单位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1)及《外聘人员考核结果备案表》(见附件2)。
3.学校审定
学校对师德考核结果和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审定,确定考核等次。
五、考核档次确定
(一)师德考核
1.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二级党委(党总支)参加师德考核总人数的15%,优秀档次应当向一线教书育人岗位倾斜。中层领导干部师德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中层领导班子人数的15%。
师德考核结果为优秀档次的,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优选先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档次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档次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2.师德考核确定为优秀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带头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完成学校及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
(3)带头践行教育家精神,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积极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
(4)秉持公平诚信,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
(5)积极奉献社会,贡献聪明才智,受到相关部门表扬或感谢的。
3.师德考核确定为合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能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完成学校及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
(3)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党员教师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
(4)秉持公平诚信,遵守学术规范,反对学术不端。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考核结果应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师德师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本年度有其他性质相当行为的。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师德考核结果应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师德师风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2)本年度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之一的;
(3)本年度有其他性质相当行为的。
6.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过处分及以上,当年度师德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第二年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师德考核可确定为优秀且不占用单位指标:
(1)本年度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师、最美教师、师德标兵等师德类荣誉称号者;
(2)本年度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师德建设示范团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等师德类荣誉的团队成员(获奖团队或集体可推荐不超过2位教职工)。
奖项认定时间以正式文件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的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档次的人数应不超过本单位实际考核人数(不含中层领导干部和外聘人员)的17%。参加年度考核实际人数(不含中层领导干部和外聘人员)为3人及以下的单位,每两年评选1名优秀档次人员。
2.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档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有力,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精通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勉敬业奉献,改革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好;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实绩突出,对社会或者单位有贡献,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5)廉洁从业且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6)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档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熟悉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5)廉洁从业;
(6)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工作纪律性不强,工作消极,或者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够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一定的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5)能够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6)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2)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3)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5)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6)专任教师岗位教授或副教授,未经批准在本年度内未承担本科生课程或研究生公共基础课程者;
(7)造成教学、安全或其它责任事故,或违反国家、学校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8)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9)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可确定为优秀档次且不占用单位优秀档次指标:
(1)本年度内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或省(部)级教学科研类二等奖及以上的前三名获奖者;
(2)本年度获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者;
(3)为学校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经学校认定者。
奖项认定时间以正式文件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相关说明
(一)本年度退休、离职、开除的不参加师德考核;长期病假、长期不在岗等教职工参加师德考核,不确定档次;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师德考核,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按相关规定补定档次。
(二)经学校批准的在校外单位借调、挂职、援青援疆援藏、驻外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相关党组织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接收单位的意见,依据其本年度的实际表现进行师德考核;经学校批准的校内借聘人员,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进行师德考核。
(三)对初次就业的新来校人员,来校工作不满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所在单位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对非初次就业的新来校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来校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半年的(含试用期),由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
(四)本年度退休、离职、开除等教职工不参加年度考核;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教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五)挂职、援派、驻外等人员,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
(六)学校派出学习培训、执行任务、借调的工作人员,经批准以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或者选派到企业工作、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进行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执行任务、创新创业的表现确定档次,由相关单位提供在外表现情况。
(七)本年度内校内单位发生变动人员原则上由现任工作单位进行考核。
(八)按照《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将核查情况统一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联系方式:师德考核 029-81891350
年度考核 029-81891872
附件:1.二级单位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报告(模板).docx
附件:2.外聘人员考核结果备案表.docx
附件:1教职工操作手册.docx
附件:2系所主任操作手册.docx
附件:3党支部审核组操作手册.docx
附件:4部门审核操作手册.docx
附件:5党委审核操作手册.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2024年12月25日
原标题: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jgrsrc.xidian.edu.cn/info/1067/137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