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西安市长安区第十二小学是长安区政府与西安交大教育管理集团在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深度合作项目。学校位于居安路与凤林南路交叉口,总占地面积为48.6亩,学校共设有48个教室,12间功能部室,音乐、美术、舞蹈、红领巾法学院、科学实验室、书法、棋社、信息等专用教室一应俱全。学校建有300米环形标准塑胶操场、足球、排球、篮球、羽毛球场地及大型室内风雨操场。
“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
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科学教师
01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40周岁以下;获评省级、市级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特级教师称号或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四有好老师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体年龄以发布公告之日为计算标准。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相关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主;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可放宽至课程与教学论、英语语言文学、英语笔译、新闻与传播、统计学、计算机数学、人文教育、音乐表演、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5年8月30日前取得;
5.教师岗位须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02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基本情况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应聘人员如有以上情形,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03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初审 3.资格复审 4.面谈 5.面试 6.笔试 7.体检与考察 8.公示 9.聘用
“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教师请下载并填写 《西安市长安区第十二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电子版、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48161921@qq.com。以“应届/在职+学科+第一学历+姓名”命名(例如:在职+语文+本科+XX),未按照要求命名的邮件一律无效。
资格初审通过者,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另行通知,未通过者不再单独通知。
报名截至日期:2025年4月15日18:00
“联系方式”
电话:029-89258361
邮箱:48161921@qq.com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第十二小学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居安路南段与凤林南路交叉口
原标题:【招聘公告】西安市长安区第十二小学——成就你的教育梦想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PQZr1v5GJklwVES_-lX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