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在参加面试时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书面印证材料,由市(州)党委组织部、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和省直选调机关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六)确定签约人员
签约人员从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计划1:1比例确定。若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进入签约环节;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由选调机关结合用人需求和考生情况综合研究后确定。
经以上步骤,若有职位空缺,则进行职位调剂。省直单位和贵阳市职位出现空缺不予调剂。省委组织部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空缺职位情况,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且未进入签约环节人员根据空缺职位情况提出调剂申请,市(州)党委组织部和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按申请调剂人员的学历学位层次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签约环节人员;若申请调剂人员学历学位层次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进入签约环节;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由选调机关结合用人需求和考生情况综合研究后确定。
经调剂后若仍有空缺职位,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和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结合用人需求和考生意愿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调剂。
(七)签订三方协议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和省直选调机关与进入签约环节人员及相关高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签订协议后,考生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体检
体检由市(州)党委组织部、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和省直选调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若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选调机关的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九)考察
省委组织部统一对考生的在校表现进行考察。考生毕业后,由市(州)党委组织部、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和省直选调机关对其政治信仰、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成绩及奖惩等情况做进一步考察。
考察合格确定为拟选调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录用
拟选调对象名单在相应学校就业信息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市(州)党委组织部、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和省直选调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同步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州)党委组织部、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和省直选调机关根据拟选调对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能力取向以及岗位需求等情况,研究安排工作岗位,报省委组织部批复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相关政策
(一)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选调生在贵州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
(二)按照中组部及我省有关政策规定,为加强选调生培养锻炼,在录用或试用期满后,适时安排到基层锻炼。
(三)定向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由当地相关部门,按程序评审认定后,享受当地相应层次的人才有关优惠政策。
五、有关事宜
(一)选调人员须按选调机关通知的时间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或未按时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次选调笔试、面试无指定范围和辅导资料,也无任何培训。
(三)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的有关信息。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851—86810676、86831833
选调政策咨询电话:0851—86824280、86826549
附件:
1.
贵州省2020年定向“985工程”等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高校名单
2.
贵州省2020年定向“985工程”等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省直单位职位表
3.
贵州省2020年定向“985工程”等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市(州)职位表
4.
贵州省2020年定向“985工程”等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