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务员申论热点解析: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不断增强其发展实力、经营活力和带动能力,是关系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权威论述]
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习近平
要提高农民素质,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把培养青年农民纳入国家实用人才培养计划,确保农业后继有人。
——习近平
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建立专门政策机制,构建职业农民队伍,为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人力基础和保障。
——习近平
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
——习近平
要重视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注重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把他们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
——习近平
要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抓手,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习近平
[重要意义]
这是破解“未来谁来种地”问题的迫切需要。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进入城镇就业,农村2亿多承包农户就业和经营状态不断发生变化,“未来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问题日益凸显。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根植于农村,服务于农户和农业,在破解谁来种地难题、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效率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这是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的迫切需要。乡村振兴的基础是产业。实现产业兴旺,迫切需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养一批高素质农民,吸引人才服务于农业和农村,积极优化农业资源要素配置,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乡村全面振兴的产业基础。
这是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的迫切需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再上新台阶的重大举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对市场反应灵敏,对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采用能力强,具有从事绿色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优势,具有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精神,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动能源泉。
这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迫切需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与小农户密切关联,是带动小农户的主体力量。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要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不断提升生产经营水平,增强服务和带动小农户能力,保护好小农户利益,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
[存在短板]
当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虽取得显著成效,但依旧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实力不强等问题,面临的诸多短板和制约依然突出,难以满足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
从自身发展水平看,基础设施落后、经营规模偏小、集约化水平不高、产业链条不完整、经营理念不够先进等问题依然存在。发展区域性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家庭农场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部分农民合作社运行不够规范,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能力不足、服务领域拓展不够。
从外部环境看,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风险高等问题仍然突出,财税、金融、用地等扶持政策不够具体,倾斜力度不够,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指导服务能力亟待提升。
[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支持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经营规模、运行模式等方面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各类主体和农民群众的意愿,把建设的主舞台留给广大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重做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公共服务、教育培训、扶持激励和监管规范,在撬动资本、激活要素等方面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坚持把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规模和数量论英雄,以质量和效益论英雄,注重提升经营者素质,在提高质量和确保效益的前提下加快发展,防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一哄而上,防止重数量轻质量。
坚持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对小农户的引领、带动和服务能力。立足大国小农和小农户长期存在的基本国情农情,正确处理扶持小农户发展和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的关系,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与小农户能力持续提升相协调。
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围绕解决全局性、普遍性的短板和问题,统筹设计和推进相关扶持政策,又要因地施策,充分认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和生产经营传统方面的差异,务求实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
[参考对策]
第一,广泛开展培训。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培训力度,坚持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着力建机制、定规范、抓考核,强化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实施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等分类培育计划,加强统筹指导各地各部门培训计划,大力开展家庭农场经营者轮训,分期分批开展农民合作社骨干培训,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培训力度。积极探索高素质农民培育衔接学历提升教育。鼓励各地通过补贴学费等方式,支持涉农职业院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做好农村各类高素质人才示范培训与轮训。支持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加强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充实教学设施设备,改善办学条件,完善信息化教学手段,加强基地建设,支持各地重点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等。
第二,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加快改革农科专业体系、课程体系、教材体系,科学设计教学模式、考试评价模式,推动农业职业教育更好服务产业发展,科学布局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和高端技能型专业学位研究生等人才培养的规格、梯次和结构。以打通和拓宽各级各类技术技能人才的成长空间和发展通道为重点,构建体现终身教育理念、满足农民群众接受教育的需求、满足“三农”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体系。
第三,着力提升科学素质。加强农村科普,健全和完善县乡科学技术推广普及网络,大力推动农村科普出版物发行,增加农民买得起、读得懂、用得上的通俗读物的品种和数量。积极探索利用各类新媒体传播渠道,通过动画、短视频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农业生产应用技能和成功经验。加强农村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阵地建设,在农村建设一批较高水平的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实验基地。加强农技推广和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农技人员在职研修,优化知识结构,增强专业技能,引导鼓励农科毕业生到基层开展农技推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