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程序之第一审普通程序(3)
一、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程序之第一审普通程序知识点
6.法院判决和裁定
法院裁判,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案件的事实和国家的法律,针对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所作的判定。法院裁判由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作出,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它可以分为判决和裁定两种。
(1)判决,指人民法院通过对民事案件的审理,在对案件的事实依法定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查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问题所作的结论性的判定。
(2)裁定,指人民法院对有关程序问题所作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诉讼中遇到以下程序上的问题适用裁定方式解决: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二、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程序之第一审普通程序相关练习题
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再审的法律文书,称为()
A民事再审申请书
B民事申诉书
C民事再审申请状
D民事上诉状
【解析】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