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关于行政主体的几点注意事项
行政主体是行政法的一个重要概念,行政复议机关和确定和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都会涉及到这一知识点。行政主体要满足“权名责”三个条件,即行政主体首先要有权力执法,其次在执法时能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执法,再次能够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好多学员看到一个组织,不能确定它是否为行政主体,尤其在派出机构的主体资格确定上,接下来我们就通过具体的案例来分析。
【例题再现】某乡派出所因为张三的违法行为对张三给予了200元罚款,张三不服,向县公安局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县公安局在受理张三的申请后一直没做出复议决定,张三就派出所的罚款行为提出诉讼,那么被告应该是()
A.派出所
B.乡政府
C.县公安局
D.县政府
【答案】A。解析:本题中出现若干机关,我们先搞清楚它们之间的关系,派出所是派出机构,派出其的是县公安局。乡政府没有任何职能部门。派出所作为被申请人时其复议机关是设立其的县公安局或者县政府。经过行政复议案件的行政诉讼被告的确认,如果复议机关不作为,则原告可以选择告,如果对原行为不服,则选择原机关为被告。题中张三对原行政行为不服,则选择派出所为被告。故本题答案为A。
【方法总结】派出所为何能作为被告,因为派出所属于授权性行政主体,其有两个权力,一是罚款500的权力,二是警告的权力,在派出所行使这两个权力的时候是行政主体,既然是行政主体,那就满足“权名责”三个条件,即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上述题目中派出所罚款200元,在权限范围内,所以属于行政主体,能够承担责任,作为被告。
点评:在判断派出机构能否成为行政主体,则要看其是否在职权范围内行政,如果是,则为行政主体,如果没有,则由设立其的机关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