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事业单位 >> 事业单位备考资料 >>> 事业单位公基 >>>> 查看详情

公基法律知识备考之物权法

   1.担保物权

  a)抵押权:抵押的东西不用转移给别人,不动产为主。

  b)质押权:抵押的东西必须转移给别人,动产为主。

  c)留置权:行使留置权后由2个月的宽限期。

  2.善意取得

  a)动产和不动产

  b)转让人无处分权

  c)通过正常手续转让,财产已经完成交付或登记。

  3.耕地承包经营权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

  最后信恒教育希望各位考生能够金榜题名,早日上岸!

友情链接: 陕西公务员考试培训 陕西人事考试网 国家公务员局 中国人事考试网 公考成绩查询

在线咨询:19929070300
门店地址:西长安街盛世商都C座4楼
营业时间:8:30-17:30
Copyright © 2017-2024信恒教育 版权所有
备案号:陕ICP备180094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