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考生须知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不得将通讯工具、其他资料及行李物品(如箱、包等)带入考场;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身份验证,严禁冒名顶替。
三、考生面试顺序由本人抽签确定,并在抽签顺序号上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和报考县区、学段、学科等信息;考生凭顺序签进入面试厅,面试结束签字确认成绩时,将顺序签交面试厅监督员核对。
四、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离开候考室(因如厕需离开的,要经管理员允许,并自觉接受监督);面试时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导考场;在等候区等待面试成绩时,不得来回走动、议论、谈笑等,保持安静;面试结束后,迅速从规定的线路离开面试考场。
五、考生进入面试厅只能向考官报告:“各位考官好!我是×号考生。”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状况;面试过程中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
六、面试时间共10分钟,面试时间到应停止答题,按照主考官指示在等候区等候面试成绩。
七、自觉保守试题秘密,整个面试结束前不得与他人议论或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本人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或谈论考试内容。
八、严格遵守面试纪律,违反规定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