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最近有这样一则新闻,长沙的张某收到公司通知,一名同事结婚领证,晚上所有员工必须去聚餐。张某给同事转了200元,没去参加聚会,第二天却得知自己被开除。4月1日张某到公司上班,负责人王经理对她说:"到一个地方要讲一个地方的规矩。"据悉张某入职7个月,仍未签劳动合同。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互联网公司正在实行995或者996的工作制度而且并无加班费或者其它补偿。在今年两会期间,有不少的人大代表建议延长五一和春节的放假时间已满足劳动者的出行和回家的需求,至于结果如何我们暂且不论,但是现行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是应该切实履行的。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根据上述规定,开头第一段的用人单位以不参加婚礼为由而开除员工和互联网企业中所谓的995或者996的变相加班行为都是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用人单位擅自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随便的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被侵犯后可以大胆的通过仲裁和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法律工作者,建议在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应该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例题:

  (判断)劳动合同应该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合同。()

  【答案】错误。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应该是书面的,故本题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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