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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路见不平一声吼,吼完之后正面刚)有两种情况一般防卫和特殊防卫。即:

  1.一般防卫(有限度要求)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对正当防卫的定义,我们把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分解一下:

  ①前提条件——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包括违法和犯罪,因此在判断的时候要求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真实的存在);

  ②时间条件——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财产类的犯罪可以有适当的延续时间);

  ③防卫意识——要求具备(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④防卫对象——不法侵害人本人(正面刚);

  ⑤限度要求——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伤(Ps:法律不强人所难,可以超过限度,但不要太明显哟)。

  2.特殊防卫(没有限度要求——打死不为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3.防卫过当(不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结:正当防卫只有两种:一般防卫和特殊防卫。防卫过当不属于正当防卫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一般是过失犯(少数情况是故意犯)。因此在做题的时候要注意区分。

  例:

  (多)下列属于正当防卫情形的有()

  A.甲正欲对一貌美妇女乙进行强奸,乙在奋力反抗的过程当中摸到一块板砖,用板砖奋力砸向甲,不料出手过重至甲死亡。

  B.甲在路上行走,发现一小偷乙在实施盗窃行为,于是上前阻止,高声道:警察来了!小偷迅速跑掉。

  C.甲被仇家乙堵截在小巷深处,被动挨打不敢还手,瑟瑟发抖。等乙打完了转身离去,甲在乙背后捅了一刀。

  D.甲是长跑冠军,某天在逛街,发现一美女包包被坏人乙抢走,于是上前去追,追上之后双方进行争夺,不慎出拳过重至乙眼部失明残疾。

  解析:AB。A项属于正当防卫当中的特殊防卫,面对正在进行的强奸行为,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A应当选。B项甲发现小偷高声叫警察来了阻止小偷行窃,属于一般防卫。故B项当选。C项乙是在不法侵害结束之后才进行的反抗,不符合正当防卫当中的时间要求,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故意伤害。故C项不选。D项属于防卫过当,抢夺过程出拳过重致乙眼部失明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伤害,属于防卫过当不是正当防卫,故D项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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