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省考 >> 省考报考指导 >>> 查看详情

2019陕西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考生处理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基本规则

  (一)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3.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4.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5.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其他特殊标记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1.抄袭、协助抄袭的;

  2.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3.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其他应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1.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2.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在阅卷过程中发现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人社部考试中心”)确定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方法和标准。

  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最后陕西信恒教育希望各位考生能够金榜题名,早日上岸!

友情链接: 陕西公务员考试培训 陕西人事考试网 国家公务员局 中国人事考试网 公考成绩查询

在线咨询:19929070300
门店地址:西长安街盛世商都C座4楼
营业时间:8:30-17:30
Copyright © 2017-2024信恒教育 版权所有
备案号:陕ICP备18009491号-1